学会所属分会、专业委员会以及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物理学会具有推选资格。每个机构原则上推选不超过1人。不受理本人申请。
候选人应符合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,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。凡2015年、2017年、2019年被推荐为两院院士的有效候选人,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,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。同一候选人可被多渠道推选。
推选工作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、中国工程院、中国科协和中国物理学会关于院士推荐(提名)的相关规定执行。各机构向中国物理学会推选院士候选人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。
中国物理学会
2021年1月11日